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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
金美柯商城 / 2016-08-15
一、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?
在签收货物(以物流签收单时间为准)后7天之内,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,商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。
二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条件:
1.买家收到商品后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,不喜欢或存在质量问题等;
2. 买家向商家提出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申请应在确认签收商品之日起的7天内(以物流的签收时间为准)。
3. 买家提出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商品,必须未使用过、未破坏原包装并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;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,
如能提交质量问题的证明,退换货不受此限。
4. 买家提出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商品需满足本规则规定之条件。
三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流程
1.在满足上述赔付申请条件的前提下,买家可联系客服发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。
2.在收到买家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”赔付申请后,金美柯商城有权根据协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
必要证明,并确认及判定。
3.当金美柯商城根据相关规范判定买家“七天无理由退换货”赔付申请成立,则由金美柯商城账户直接扣除相应余额款项现行赔付给买家。
4.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:
(1)商家包邮产品由双方分别承担发货运费;
(2)非商家包邮产品,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。
四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商品类目与退换货条件:
商品类目:商城经营产品/配件
退换货条件: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等,购买物品被洗过、使用过、人为破坏或者安装过的不提供退换。